因为疫情影响,这几天,有部分地区的法院、检察院陆续发通知,要求干警提起返岗上班,有的领导明确告知:没有正当理由,未按时到岗者,依纪处理。
接到通知的法院、检察院干警们,基本上都是一脸懵逼。
在这个节骨眼上,一名法官回到单位会有什么大的作用?没有基本的疫情防护知识,既救不了他人,又救不了自己,在单位群聚或者下乡普及疫情知识,徒增传染风险。
据新闻报道,一些患者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感染上新型冠状病毒的。假若一个单位的干警感染了病毒,那么意味着几乎全院干警和其家属都面临着被传染的风险,正所谓是:“一人感染,全院团灭。”
(图据网络,图文无关)
在疫情突发的当下,不论是省、市、县、乡等各级部门,还是一个单位的内设部门,这个时候上班都要有所区分:让关键部门的干部上班,维持机关的正常运转;让非关键部门的干部可在家中办公,不影响工作;让本地干部作为外地干部的B岗,非必要的情况下不要召回外地干部。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的聚集和流动。
一线审判业务部门,自己排期安排的案子,单位就应该通知各部门干警自行协调,灵活掌握。一般情况下,法官在春节前夕安排的开庭,只要用电话和双方当事人沟通一下,就基本解决了。工作完成后,该回家的回家,没有必要一直呆在单位。
假若领导还是要求人员必须在岗,那就是典型的形式主义,拍脑袋决定。仅仅质问领导一点:“单位有没有足够的口罩、护目镜和防护服?”这就已经暴露出来问题了。就算是党组会议决定,在这个时候也应认清现实状况,实事求是的决策,这时候应该是生命安全为第一位。毕竟这并不是像以前落实县委县政府安排的疏导交通、文明创卫等那样的工作,干了也就干了。病毒可不认你是院庭长还是员外。在这一点上,威海中院的领导干部就显得十分有担当,该院通知:“我院干警暂不用来单位集中上班,原则上在家办公,直至通知正常上班,请大家做好防疫工作。”
每一个干警背后都有一个爱着他的家庭,干警被传染了,家庭会遭殃。而如果一个家庭中有一位不注意防护(尤其是不怎么在乎疫情的老年人和小孩子),这位干警又恰恰是兢兢业业、不折不扣地落实疫情之下的上班制度,那这家法院(检察院)离“团灭”就不远了。
法律人那些事公号一位读者,短信向市委秘书长建议:“作为防控疫情一线工作者,我再次强烈向你建议,两办应该按照书记最新批示精神重新通知,无关单位和人员应该呆在家里待命,而不是全员上班在岗,这不利于防控工作, 而且聚集传播风险极大,与各级疫情防控要求背道而驰。即使是一线工作人员,也应该合理安排轮班,以防万一,避免因有人接触疫情导致全体人员需要隔离观察,反倒影响工作大局。疫情面前,我们要讲政治,更要尊重科学!今天多个单位再次一刀切要求全体上班在岗,并采取政纪党纪措施,恐怕发出上班要求的单位和责任人都要承担责任。特此致敬,望您认真考虑,谢谢您!”秘书长回复:“已按照您的意见落实,今天上午市委办、市府办已经通知各相关单位。”好文推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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